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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大型医用设备诊疗费下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疆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患者们常常感叹医疗费太贵,与“身价”颇高的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费用不无关系。而从即日起,我区这些大型医用设备诊疗费要下调了。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我区首次调低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CT)、X刀、伽玛刀等在内的6种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治疗收费标准。
  据悉,此次降低的6种大型医用设备涉及的检查诊疗项目共69项,平均降幅达18%,预计此次降价能减轻患者负担近100万元。这些设备通常可用于检查神经系统病变、心血管系统、腹部器官、盆腔脏器等身体检查。
  由于医院级别不同,同一检查项目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中包括16个诊疗项目,在三级医疗机构,该项诊疗项目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从90元到540元不等。其中,螺旋CT单次多排扫描收费标准降到每部位320元。而在二级医疗机构,该项诊疗项目降低后收费标准则从75元到480元不等。其中,螺旋CT单次多排扫描收费标准降到每部位280元。鉴于医疗机构的技术能力和业务开展情况,暂没制定这些项目在一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
  按照要求,今后我区医疗机构不仅要“想方设法”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成本,还要积极推广使用数字化介质存储影像检查结果,凡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光盘等数字化介质。
  自治区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这是第一次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全疆二级以上医院一般都具备这些检查设备。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没有取得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提供相关检查治疗时,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收费标准执行之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将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乱检查、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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