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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协会呼吁:民营医院要自强自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近几年我国民营医院得到了较大发展,全国有统计资料的民营医院已达1792所。针对目前一些医疗机构涉嫌做虚假广告的情况,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会长于宗河呼吁,民营医院要自强、自律,诚信是民营医院的立院之本。记者从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了解到,我国民营医院固定资产投资已达408.3亿元,床位78051张。2007年初47家民营医院被中国医院协会评为“全国诚信民营医院”,目前民营医院在心外科、眼科、男科、医学美容、特需服务等方面崭露优势,满足了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丰富和完善了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于宗河介绍说,目前我国民营医院80%以上定为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在经营上具有企业的性质,然而在服务内容上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甚至还要承担或多或少的为贫困患者减免医疗费用的功能。税收压力与获利冲动的双重叠加,逼迫一些民营医院搞“负担转嫁”,现在一些民营医院为消化营业税成本采取了两个“对策”:一是采取办法把负担转嫁到患者身上;二是降低成本,放弃低利润服务项目,即退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最终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

  我国民营医院的发展仅有15年左右的时间,在1998年前全国民营医院只有20多所,而个体行医人员有15万多人。近日在温州举行的“全国诚信民营医院万里行第二次会议暨民营医院发展与税收问题论坛”上,与会者一致认为民营医院脱胎于个体医院,其素质低,公信力差,还处于应当加以规范、引导、支持为主的阶段,必须自强自律才能有所发展。于宗河呼吁,现阶段民营医院在呼唤诚信的同时,在税收政策上,民营医院理也应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以体现税收制度基本的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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